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工作组、市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家和事故发生单位等构成。Р2.1 领导小组构成和职责Р2.1.1领导小组构成Р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及市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气象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武警三明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总工会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见附件8.2。Р2.1.2领导小组职责Р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统一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参与较大以上事故的前期处置工作,必要时协调武警部队和消防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Р2.2 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和职责Р2.2.1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24小时报警电话,电话号码为0598-8224347。Р2.2.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Р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非煤矿山较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组织较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制定本级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做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接到较大事故或险情报告后,迅速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Р2.3 指挥部构成和职责Р2.3.1指挥部构成Р指挥部是发生非煤矿山较大事故后县(市、区)成立的临时机构,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实行总指挥负责制。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党委)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救护队伍负责人和事故单位负责人等组成。Р指挥部下设9个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