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生产监管“红色”和“橙色”的企业,专家排查每两月不少于1次,其他企业专家排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专家排查应采用表格式(检查表式另行印发),对照企业现状逐项如实记录,检查结束后向企业主要负责人通报检查情况,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安监部门备案。Р3)重点部位“十必查”Р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十必查”:Р一是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企业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Р二是工艺技术管理、仪表联锁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Р三是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特种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必查;Р四是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必查;Р五是设备检修作业、厂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串)料制度执行情况必查;Р六是企业防雷、防汛、防台风、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必查;Р七是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情况必查;Р八是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与当地政府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清洁下水”防止环境污染措施情况必查;Р九是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设立批准、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方案备案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审查程序执行情况必查;Р十是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必查。Р4)隐患排查情况定期报告Р企业建立车间(部门)、企业、安监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的机制,即:班组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给车间:车间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厂级领导;企业每月25日前要向乡镇(街道)、市(区)、市安监部门报送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表,企业当月排查和整改的较大隐患,应以书面形式上报。企业发现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安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