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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交通运输局港口污染应急预案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68KB

文档介绍
污染应急办通知相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现场指挥长由港口污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未指定前,一般由事发现场的港口企业负责人担任。Р 现场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港口污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的处置。Р 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成员单位,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Р 4.扩大应急Р 当港口污染超出港口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处置能力,确定为超过Ⅲ级突发事件的,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时,港口污染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建议启动省级或国家级级相关应急预案。Р 5.安全防护Р 应急救援人员在接近危险区域或有潜在危险的区域时,必须做好充分的防护准备,经现场指挥部同意方可进入现场,并严格按安全防护要求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处置。Р 现场指挥部要密切监视险情,做好受到港口污染威胁群众的疏散撤离工作。如果需要大规模疏散居民,应由当地政府负责,拟定撤离计划,确定撤离路径、备用路线及交通工具、车流量控制、疏散目的地的接纳条件、通知撤离方式,告诉有关人员自身保护的注意事项或预防措施,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保持社会秩序及公众情绪稳定。Р 6.信息发布Р港口污染的信息发布应当统一、及时、准确。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Р7.应急结束Р港口污染的威胁和危害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向港口污染应急指挥部提出Ⅲ级应急响应结束的建议。港口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结束Ⅲ级应急响应的,可委托现场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Р 六、后期处置Р 1.善后处理Р 事发地港口管理部门配合属地政府部门,做好受灾人员救助、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Р 对应急处置过程中征用的物资、设备予以清还,已消耗或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赔偿或补偿,经费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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