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并严格执行公司对施工队伍的有关管理制度。Р (二)、及时按规定办理施工队伍及工人的相关保险事宜。Р (三)、加强用工管理,办好进场人员的用工审批,做到身份证、务工卡、暂住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等证件齐全。Р (四)、坚持对施工队伍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质量教育、文明施工教育以及加强成品保护意识等的教育。Р (五)、严格执行按时并如实发放工人工资的管理办法,不得欠发、拖发工人工资,公司将采取举报制的方式对欠发、拖发工人工资的行为进行严惩和重罚。Р 九、保修及维修管理Р (一)、保修期以国家规定和《合同》有关条款为准,并按竣工结算后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不计利息。Р (二)、合作单位(人)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维修(属正常原因造成),保修期外维修,公司和合作单位协商确认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收取建设单位维修成本。Р (三)、若合作单位(人)在保修期内不按业主要求进行维修,业主举报至公司,公司组织专人进行维修。同时公司将按维修实际费用加倍扣罚合作单位(人)的保修金。Р 十、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另行补充。Р 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草稿二)Р 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草案)。Р 二、合作单位(人)的资格审查及确认Р (一)、合作单位的资格条件Р 1、具备施工相关资质或者其他经营资质,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相关工程施工经验,具备施工管理所必须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资格证书。Р 2、具有与合作项目相匹配的资金实力或固定资产,能够独立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责任,并提供相关证明。(例如公司经营证件、房产、车辆等固定资产复印件)Р (二)、合作个人的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