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岸线利用率=新海岸线长度÷原海岸线长度。Р5.3海洋生态空间面积占比Р指项目填海范围内的海洋生态空间面积总和占填海面积的比例。Р计算公式:海洋生态空间面积占比=海洋生态空间总面积÷填海面积×100%。Р海洋生态空间面积包括项目填海范围内的人工湿地、水系、绿地等面积之和。其中,绿地包括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建(构)筑物周边绿地等。Р5.4投资强度Р指项目填海范围内单位面积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单位为万元/公顷。Р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填海面积。Р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海域使用金、填海成本(工程勘察设计、论证环评及其他评估、填海造地、征海补偿等费用)、土地出让金、基建成本和设施设备费等。Р对于既用海又用地的建设项目用海或某项目的配套工程用海,应以项目整体计算投资强度。Р5.5容积率Р指项目填海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填海造地面积的比值。Р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填海造地面积。Р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Р5.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面积占比Р指项目填海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海面积(或分摊用海面积)占填海造地面积的比例。Р计算公式: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面积占比=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用海域面积÷填海造地面积×100%。Р当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用海域面积时,可以采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用海面积代替。Р5.7开发退让距离Р指建设项目用海向海一侧的建筑物相对于新形成的海岸线的后退距离,等于向海一侧建筑物垂直投影外边缘线至填海坡顶线的宽度。Р其中填海坡顶线至水下外缘线之间的距离不计入开发退让距离。公共安全及服务必需的建筑物或者必须临海的项目除外。Р5.8围填海成陆比例Р指项目填海面积占项目用海面积的比例。Р计算公式:围填海成陆比例=项目填海面积÷项目用海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