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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的公共管理学分析与思考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2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用管理,比种菜要省事得多,而且还不耽误进城打工或经营其他经济活动。可以说,他是为了实现自身利益而损害了公共利益。但是,你要是让农民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就会对自身的生产利益造成损害。怎么办,这就需要政府(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言人)提供一定的补贴。(那么,政府的财政补贴通过什么途径发到农民手中?)Р再看第二组利益冲突。同样,农民烧秸杆也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就我们历城而言,企业主要是飞机场。那么,解决这个问题,不让我烧了,你那些受益的私人部门——飞机场是不是要承担责任?去年9.26以后,市政府在机场召开了一个会议,要求机场承担一定的责任。说得直白一些,就是机场也要出钱来解决农民烧荒问题。企业特别是机场要承担责任,这毫无疑问。关键是他的责任如何来履行?直接给农民补贴不合适,因为给了钱,农民未必就不烧。把钱给政府或给那些收购、加工企业也不合适。Р分析了上面两组利益冲突,我们看到,不管是政府补贴还是企业出资,都缺少一个把利益补偿直接传递到农民手中的中间环节。其实,在现实环境中,在政府和农民之间有一个中间环节,或者说中介组织——村委会,村委会是农民选举产生的自治组织,它对农民负责,是农民利益的代言人。不过,在目前的国情下,村委会未能充分发挥它的代言人的作用。最后,企业能够代言它自己的利益、表达它的权利,但是,企业履行它应该承担的责任,还需要中介组织的参与,企业要通过捐助这些中介组织的形式来履行他的责任。Р在公共管理的理论内涵中,中介组织或者说非政府组织的参与是公共管理的关键前提,因为非政府组织是调节政府与民众之间紧张关系的缓冲带。Р正是由于多个中介组织的参与,并且代表不同的利益主体,成为不同利益的代言人,在秸杆禁烧这个问题上,政府、企业和村委会等中介组织作为不同利益的代言人,就可以在政府主导搭建的平台上,共同参与,表达自己的利益,展开博弈,最后,达成共识,以契约的形式形成协议,各方按协议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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