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的调查分析,在厂区周围3.0km范围内没有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需特殊保护的区域。Р厂址周围社会环境敏感目标情况见下表1.7-1。Р表1.7-1 厂址周围主要敏感点Р序号Р名称Р与厂址方位及距离(m)Р人口(人)Р敏感点类型及环境特征Р1Р常安村Р东北面,3000m Р380Р村庄,有经济作物。Р2Рxxx火车站Р北面,1500m Р1500Р车站,主要是建筑物Р3Рxxx四中Р西南面,1500m Р1000Р学校,有绿化植物Р4Р司村Р西南面,2500m Р400Р村庄,有经济作物。Р5Р走马村Р东南面,2000m Р100Р村庄,有经济作物。Р6Р超常村Р东南面,3000m Р150Р村庄,有经济作物。Р7Р林村Р东南面,3500m Р250Р村庄,有经济作物。Р1.8评价工作等级Р根据项目的工程特点、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工程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关于评价级别的划分方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见下表1.8-1。Р表1.8-1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Р评价内容Р工作等级Р依据Р声环境Р三级Р依据HJ/T2.4-1995,建设前后声级增加很少(增量在3dB(A)以内)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Р空气环境Р三级Р依据HJ/T2.2-93,TSP等标排放量(Pi)<2.5×108Р水环境Р三级Р依据HJ/T2.3-93,污水排放量<1000m3/d;污染物类型为1类,需预测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7,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排污河段为小河;地表水水质要求为Ⅲ类。Р生态环境Р三级Р依据HJ/T19-1997,工程影响范围<20km2,生物量锐减<50%等。Р环境风险Р二级Р非重大危险物质、厂址非环境敏感地区。Р1.9 评价程序Р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9-1。Р图1-1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方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