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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铝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4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过程中要突出“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原则。同时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合理确定评价范围、监测项目,根据工程特点,精选有代表性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和预测模式,确保圆满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等级(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熔炼废气、喷涂废气、酸雾碱雾及燃煤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是烟(粉)尘、二氧化硫、氟化物、硫酸雾。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对项目大气环境评价工作进行评级。经计算,五种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分别为:烟(粉)尘:Pi=2.1%,氟化物:Pi=1.3%,SO2:Pi=6.4%,硫酸雾:Pi=1.1%。五种污染物最大占标率为6.4%(二氧化硫),最大占标率Pmax<10%,因此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2)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废水经车间及工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太原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二级生化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袁河,根据HJ/T2.2-93,本项目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仅进行一般性分析评述。(3)环境噪声影响评价项目噪声源主要是鼓风机、水泵等连续噪声源,项目建设前后厂界噪声变化不大,且厂界距环境敏感目标较远,评价等级定为三级。(4)风险评价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包括氨水、柴油、硫酸、氢氧化钠、冰晶石。均属于一般有毒化学品,柴油虽属火灾、爆炸危险物质,但闪点、燃点较高。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和《重大危险辨识》中只列出液氨生产场所临界量为40t,贮存场所临界量100t。本项目氨水(37%)生产场所使用量只有0.03t,贮存量0.1t,且厂址处于工业区内,不属于环境敏感地区,因此仍确定本次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评价时段(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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