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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华镇开展打击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50KB

文档介绍
点立即停产整顿,并给予停电、停火工品,对企业工作人员私自为非法矿产品开单的一律给予开除,对情节严重的以销赃嫌疑移交公安机关查处。Р(5)、建立举报制度。在政府、国土所、煤矿、铁矿、非矿、企业服务中心设立举报箱,对举报非法盗采行为属实,每例举报奖励1000元,举报7391020、7391226、7391288、7391355、7391212。Р(6)、建立奖惩制度。一是规定党委、政府、人大3位主要领导和分管企业副职领导、煤矿矿长上交保证金1200元/人,其他镇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上交600元/人,凡所辖工区发生无证非法矿井开采的,每起从保证金中罚款300元/人,不足的从奖金和工资中扣足。无发生无证非法开采的年终退还保证金,并给予对等奖励。二是派出所、国土资源所对非法盗采进行重拳打击,对第一起非法盗采行为要对当事人坚决给予刑事立案处理。凡刑事处理一人给予派出所奖励元,治安拘留一人给予奖励500元。三是打击非法采矿工作队每5天巡查一次,并记录巡查实情,并由所在工区工区长、分管副矿长审核签字上报党委、政府。发现未按时巡查的,一次扣罚责任人工资500元;凡是群众举报或被督查发现是因巡查未到位而造成非法盗采的,每次扣罚责任人1000元;发现问题和隐患未及时处理汇报,造成后果的,追究责任人有关责任。四是严禁政府干部、企业职工、村主干参与非法盗采,凡发现企业职工一律给予开除,村书记给予党纪处分,村主任给予罢免、停薪处理,是政府干部的严格按照县政府田政[]45号文件规定处理,属条块管理的干部上报县打击非法开采领导小组,建议给予严肃处理。Р总之,我镇打击非法采矿工作在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继续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巩固打击成果,确保矿山企业合法、有序、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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