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砼面进行覆盖保护。5.不得随意开槽打洞,应在砼浇筑前做好预留预埋。6.砼面上临时安置施工设备垫板,并应做好防污染覆盖措施,防止机油等污染。六、砌体成品质量保护1.需要预留预埋的管道铁件、门窗框应同砌体有机配合,做好预留预埋工作。砌体完成后按标准要求进行养护。2.冬雨期间施工按要求进行覆盖保护,保证砌体成品质量。3.不得随意开槽打洞,不得出现重物重锤击撞现象。4.挑、拱砌体的模板支撑,应保证砌体达到要求强度后方能拆除。七、屋面防水成品保护1.屋面防水施工完工后应清理干净,做到屋面干净、排水畅通。2.不得在防水屋面上堆放材料、机具。3.不得在防水屋面上用火及敲踩。4.因收尾工作需要在防水层面上作业,应先设置好防护木板,用铁皮覆盖保护设施,散落材料及垃圾应做到工完场清。电焊工作应做好防火隔离。5.因设计变更,在已完防水层面上增加或换型安装设备及标牌搭设项目,必须事先做好防水屋面成品质量保护措施后方能施工。作业完毕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并进行质量检查复验。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确保防水质量。八、水电安装成品保护1.预留预埋管(件)应做好标记,牢固地固定于基础上。2.在砼浇捣过程中,振动棒不能接触预埋件,避免其发生位移。3.穿线管、线盒保护同预埋件。4.开关、线槽、灯具安装后应用封闭模、封闭罩进行保护。九、交工前成品保护措施1.为确保工程质量美观,达到用户满意,项目施工管理部应在装饰安装分区或分层完成后,组织专职人员负责成品质量保护,值班巡察进行成品保护工作。2.成品保护值班人员要按项目领导指定的保护区或楼层范围进行值班保护工作。3.成品保护专职值班人员要按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中规定的成品保护职责、制度办法,做好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成品的检查保护工作。4.专职成品保护值班人员工作到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后终止。5.在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移交手续前,任何人不得在工程内使用房间、设备及其他一切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