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焊接后检查Р 5.0.1 接后检查应在焊缝清理完毕后进行,焊缝及焊缝附近区域不得有焊渣及飞溅。Р 5.0.2 焊后应检查焊缝长度,连续焊缝应全部焊完不得有中断遗漏处。断续焊缝长度不得小于图纸规定长度,焊缝间隔距离不得大于图纸规定长度。 5.0.3 焊缝表面质量的检查应在无损检测、强度及严密度试验前进行。若工程结构不要求进行这些检测及试验时,应在防腐绝热处理前进行。 5.0.4 焊缝的表面质量应符合设计或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要求。也可参照GB燉T12469《焊接质量保证钢熔化焊接头的要求和缺陷分级》规定在焊接工艺规程中提出的缺陷等级要求Р,但不得低于Ⅳ级。Р 5.0.5 焊后热处理,应检查加热速度,加热温度,保温时间,冷却速度,各阶段、各部位的温度差及规定部位的热胀冷缩量。对于局部热处理的焊缝还应检查加热范围。检查结果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或热处理工艺规程的要求。 5.0.6 热处理后应检查测量硬度的位置、点数及硬度值,并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和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要求。Р 5.0.7 焊后消氢处理应检查后热温度和保温时间,测量结果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Р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5Р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库Р 6 返修的检查Р 6.0.1 返修前焊接质量检查员应清楚了解缺陷位置、性质及返修要求,重要部位的返修或多次返修,应有经审批的返修措施。Р 6.0.2清除缺陷后的焊缝表面,应能满足焊接修补的要求,清除长度应比缺陷长度两端各长出50mm,并具有一定的坡度。Р 6.0.3 修焊接的检查应与正式焊缝的要求相同。Р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6Р 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焊接目视检验规范 CECS71∶94 附加说明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Р 本标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结构焊接委员会提出主要起草人Р:程训义毛骞张正先莫胜琏史春生Р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