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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25 |  大小:52KB

文档介绍
强派驻纪检组的管理。综合运用约谈警示、考评激励、严格奖惩等措施,督促县直派驻纪检组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工作。201x年以来,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7个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给予诫勉谈话。Р 3.关于土地出让存在违规问题较多问题。Р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问责处理。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经核实,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给予党纪立案4人,其中,对参与泰陵陵园项目建设的县民政局原局长吴大东、财政资金监管严重失职的县财政局原局长黄兆灯(黄兆灯在“私营企业的资金扶持存在风险问题”方面还存在对财政资金监管严重失职问题)、土地监管严重不到位的县国土局原局长林七生和新泉国土所原所长黄小文进行立案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黄兆灯、林七生、黄小文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理,同时给予诫勉谈话Р2人、岗位调整2人。二是规范土地出让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国土局等部门和有关乡镇为成员的“土地出让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下发《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土地出让问题的通知》(连政综〔201x〕98号),深入开展土地出让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查整改土地出让领域存在的问题。出台《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连政综〔201x〕133号)和《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连政综〔201x〕136号)等文件,不断完善土地出让的专业评估集体决策制度、土地出让公告审查制度、土地出让程序监督建立网上办公制度、土地出让批后跟踪监管制度、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坚决杜绝类似省委巡视组发现问题再发生。Р (1)先确定供地对象、位置、面积、价格后才出让土地问题。如奥斯特电子公司、泰陵陵园等项目在用地出让前,连城县政府均与投资方签订《投资合同书》,对供地的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而后再组织土地挂牌出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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