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生产(经营)、工作情况及工作流程等;Р(3)运用所学知识与理论对实习中发现的问题加以分析,并阐明自己的观点;Р(4)实习的收获与体会等。Р2. 实习指导教师(包括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习日记、实习报告,以及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政治思想表现、遵守纪律情况和劳动态度等,对学生进行实习考核,并写出评语。Р3. 各系(教研室)可以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细化考核内容、考核要求和评分标准。Р(五)实习基地建设Р1.各系(教研室)应加强校内外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主动与接受我校实习生的单位保持联系,逐步建立和巩固长期、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各系(教研室)应积极争取与实习单位签订中长期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Р2.各本科专业,原则上都应根据专业特点建立校内或校外的实习基地。Р3. 各专业应发挥在教学、科研、信息和实验设备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积极主动地为校内外实习基地提供服务,建立互惠互利的协作关系。Р4.有实习基地(实习点)的院系要定期和实习基地的负责同志进行工作交流,以便改进实习工作。Р(六)实习经费Р1. 实习经费由学院根据学校下拨经费确定生均标准,教学秘书核定各相关专业当年的毕业生人数,各系(教研室)依据生均标准和毕业生人数划拨经费额度并规范经费使用的范围。Р2. 实习经费的开支要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Р三、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Р四、本办法由经贸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Р 经济贸易学院Р 2006年12月14日Р一、概况Р学生姓名Р性别Р专业Р论文题目Р校内指导教师Р职称Р实习单位Р起止时间Р校外指导教师Р职务/职称Р实习内容设计:Р注:实习内容设计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依据所属专业“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及实习单位具体情况填写并执行。Р二、实习期间与学院指导教师联系记录Р联系时间Р联系人Р讨论内容Р联系方式:Р电报电话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