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的事故类型,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Р 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它伤害等; ——危险源引发的后果,包括人身伤害、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停工、违法、影响商誉、工作环境Р 破坏、环境污染等。Р 5.3 风险评价Р 5.3.1 风险评价方法Р 工贸企业宜选择风险矩阵分析法(LS)(见附录D.1)、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见附录D.2)、风险程度分析法(MES)(见附录D.3)等方法对风险进行定性、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按从严从高的原则判定评价级别。Р 5.3.2 风险评价准则Р 工贸企业在对风险点和各类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时,应结合自身可接受风险实际,明确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风险值的取值标准(见附录РD中各判断准则)和评价级别,进行风险评价。风险判定准则的确定应充分考虑以下要求:Р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Р ——设计规范、技术标准;Р 3Р DB37/ XXXXX—XXXXР ——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技术标准;Р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Р ——相关方的投诉。Р 可能性的等级通过现有控制措施与可能性判定准则对比判定(采用风险程度分析法时为现有控制措施与控制措施的状态判定准则M对比判定),严重性通过事故类型及后果与严重性准则对比判定,LEC与MES风险评价方法还考虑日常生产过程中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或危险状态出现的频次,对比频繁程度或频次判定准则进行判定,最后根据各参数的乘积对比风险值综合判定评价级别。Р 5.3.3 确定重大风险Р 以下情形为重大风险:Р ——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Р ——发生过死亡、重伤、职业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轻伤、一般财产损失事故,且Р 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Р ——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