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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Р申请表Р申请单位(盖章)Р单位地址Р联系人电话Р申请日期Р 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制Р一、基本情况Р企业名称Р法人代表Р Р电话Р传真Р环保治理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名称Р联系人Р电话Р项目(设施)建设日期:Р项目(设施)运行日期:Р二、拟拆除或闲置设施申请情况Р设施名称Р污染防治设施的基本情况和运行情况说明Р申请理由说明Р更改、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后排放污染物达标的保证或补救措施Р污染防治设施重新安装、使用的时间说明Р三、拟拆除或闲置设施现状说明Р设施名称Р建成日期Р污染类别Р设施运行Р状况Р处理情况Р废水Р废气Р噪声Р其他Р注:Р1、企业须携带以上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1份交市环保局备案。Р2、企业须携带的附件资料:Р排污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原件、复印件Р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Р3、领取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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