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收集到的信息编排后,经领导小组批准,由区宣传新闻部门发布。Р预警信息的发布内容包括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及应采取的措施等内容。Р5.2.3 指挥体系Р5.2.3.1 全区应急处置预案:水利局负责编制完成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置预案。Р5.2.3.2 乡镇应急处置预案:乡镇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乡镇内乡镇饮水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报区政府备案。Р5.2.3.3 供水单位应急处置预案: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饮水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报Р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Р5.3 预警控制Р5. 3.1 在预警状态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按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Р5. 3.2 当供水连续不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危及安全供水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水方案。Р5. 3.3 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值班调度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告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水质、管网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合理调配消防、洒水车等车辆为偏远地区或其他需送水区域送水。Р5.3.4 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Р6、应急响应Р6.1 总体要求Р出现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要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置;各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要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应急机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