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度未出现群体性上访、停运及扰乱社会秩序行为。Р六、其他Р加分项目50分Р1.企业形象20分:营运车辆有统一标识,公司员工统一着装。Р2.科技设备应用30分:除按规定(即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车辆外,全部营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并有效应用。Р3.县级以上荣誉称号0分:2015年度未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不得分。Р4.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0分:2015年未配合贵港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完成相关政府性运输任务。Р说明:Р1.所有项目的考核分,不计负分,扣完本项目规定考核分数为止。Р2.交通责任事故限于考核周期内道路运输企业承担同责及同责以上、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Р交通责任事故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次数/或营运货车数Р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营运货车数Р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受伤人数/营运货车数Р3.经营违章限于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交通行业管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定,受到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处罚的违章行为。Р经营违章率=企业被查处的违章行为的次数/营运货车数Р4.服务质量的社会投诉是指道路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损害他人正当权益,货主、其他相关人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投诉,或新闻媒体对企业的服务质量事件曝光,经查属实的。Р社会投诉率=服务质量投诉次数/营运货车数Р5.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指道路运输企业在考核周期内获得的国家部委、省级党政机关以上单位(不含下设机构)、市级党政机关单位(不含下设机构)、县党政机关单位(不含下设机构)授予的在评优创先、安全生产、文明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集体荣誉称号。Р6.各项考核指标的有效数据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2或3位,具体要求见每项的记分标准。Р7.上述计算公式中营运货车数系指企业上年度末企业在册的营运货车数系指企业上年度末企业在册的营运货车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