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击应急预案Р一、目的Р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收费站防雷击安全事件的发生,保护站内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Р二、组织机构Р组长:王建平Р副组长:王文龙、刘裕喜Р成员:刘挺、温彦超、贾敏、高磊Р 梁永哲、余红敏、刘微、边佳惠Р三、职责Р(一)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日常维护。Р(二)保障电话随时开通。确保24小时值班制度。Р(三)做到上报及时。处理快速。Р四、工作措施Р(一)加强对避雷设施的全面检查。根据建管处要求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避雷设施及装置的完好。Р(二)电工负责本站办公楼、收费岛棚、配电室、发电机房避雷装置的日常检查与维护,特别要加强进入雷雨季节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收费稽查部,并做好相关记录。Р五、发生雷击时的措施Р(一)站内所有人员发现雷击后,应立即汇报当班监控和值班站长,并注意保护自己。Р(二)监控根据雷击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受伤,迅速报“120”进行救护。并报“119”以防发生火灾,及时通知电工和维修员。Р(三)电工应立即切断电源,切断监控和车道、广场信号和视频连接等,以防扩大雷击范围。Р(四)值班站长在接到监控汇报后,应立即到监控现场指挥,根据现场情况,指挥当班和后勤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维护秩序,保护站内财产不受损失。Р(五)雷击结束后,如发现机电设备损坏,应立即启动《快速放行预案》,保证收费车道的正常通行。Р(六)事态平静,恢复正常运行后,电工和维修员负责清点损失情况,由值班站长向收费稽查部汇报。Р六、责任追究Р(一)避雷设施不完善,设备存在问题,不及时处理的应追究责任。Р(二)处理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主要责任。Р(三)汇报不及时,有瞒报、虚报的应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Р七、适用范围Р本预案只适用于峰峪收费站Р八、时效Р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