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特约维修站)进行售后服务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8 质量保证金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缴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收取金额依据上一个供货期质量问题综合统计结果、采购数量以 6 及合同总金额,由甲方质量保证部、采购部协商决定。乙方接到甲方缴纳质量保障金通知后, 15 个工作日将款项交到(电汇)甲方财务部,或以电函的形式确认,质量保证金可以从贵公司的货款中扣除。乙方与甲方供货合同终止并过一个保修期后,返还质量保证金剩余部分。下一年度的质量保证金根据供货状态,将进行适当调整。 5、9 质量保证金使用发生质量问题,经确认是乙方的产品问题,质量保证部将根据质量问题给甲方带来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市场影响等综合因素,做出扣罚质量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对于双方有争议的问题,在没有明确结论前,甲方将暂停采购和付款,直到问题圆满解决。质量保证金扣罚,甲方不提供发票,只提供收据。第六条、争议和纠纷 6.1 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连带责任。 6.2 如果甲乙双方对质量责任的划分有争议,双方均有调查质量责任原因的权利,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自己调查、分析的证据和证明及权威机构的检测结果。 6.3 如果甲乙双方对质量责任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 协商未果时,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第七条、质量奖惩: 7 7.1 对于供货质量成绩突出的乙方,甲方将增加下年度 10%-50% 的采购额度;新产品开发优先权;年度优秀乙方评选入围等奖励。 7.2 对于供货质量问题突出的乙方,甲方将减少采购数量、延长付款周期、加倍扣罚质量保证金乃至终止双方的合作关系。第八条、有效期限及协议数量 8.1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随最后一批供货保修期结束而终止。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北京北方华德尼奥普兰乙方: 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