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实际需要进场的人员、设备,若乙方不能按时组织到位,则甲方有权根据施工的整体需要,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进入本合同所列工程范围内加快施工进度。 19.1.4 乙方不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调度指挥或不执行甲方的管理规定。 19.1.5 乙方出现偷工减料行为,甲方有权将乙方驱逐出场。 19.1.6 乙方施工管理混乱,施工中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进度严重滞后受到业主的黄牌警告、通报或红牌,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无条件自行撤出现场。 19.1.7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9.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非甲方或业主原因造成的乙方退场,甲方将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并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的罚款。 19.3 乙方不论何时及何种原因提出退场,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项目经理同意并签订退场协议后方可退场;在未签订退场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合同正常履行,不得单方面停工,否则,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0工程保修 20.1 本工程自工程正式验交业主始, 缺陷责任期为( 以业主规定的缺陷责任期为准。一般业主规定为两年)年,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款到甲方帐户后结算支付。 20.2 如保修期间发生保修事件,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及时维修。若乙方不及时到场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他人维修。甲方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1合同解除 21.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1.2 因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21.3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或假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1.4 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 21.5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2争议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