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企业主动授信, 核定进口保理专项额度, 对进口企业的信用承担担保责任, 属于一般风险类贸易融资业务。只需我行提供催收服务的进口保理不需要核定进口保理额度, 不纳入贸易融资品种之列。我行承担进口企业信用担保责任的前提是, 进口企业对应付账款的拒付或拖欠是因其信用风险而产生, 并非因进口货物质量、进出口双方贸易纠纷形成。进口保理业务的市场定位应是资信优良的企业。我行通过该业务的切入, 可进一步拓宽与优质客户的业务合作,同时获取较高的中间业务收入。办理进口保理授信业务,应注意把握以下要点: (1 )进口企业符合我行规定的条件,并认可我行作为进口保理商; (2) 进口商品符合公司经营范围, 不属于热炒商品、鲜活产品、三废产品或滞销商品; (3 )应收账款符合我行规定的条件。 13 、出口信贷该业务是在出口商或国内承包方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中长期项目险, 由中信保对该项目或工程等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进行承保的前提下,我行向国外进口商(业主)、进口商(业主)银行或国内出口商提供买方信贷或卖方信贷等中长期融资。出口信贷业务已建立中信保、我行和出口商( 承包方) 之间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 但考虑到与同业相比我行境外分支机构较少, 对项目及国外业主的信用风险了解渠道有限, 因此, 我行优先支持以银团或风险参与的方式受理出口信贷业务, 通过与外资银行和项目所在国金融机构合作进一步拓展中长期融资业务, 优先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和基础设施项目, 关注并积极考虑新兴经济体的项目融资需求。办理出口信贷业务应注意以下要点: (1 )关注项目未来长期现金流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以及项目所在国的政治、经济、法律和监管环境的长期稳定性。(2 )关注出口商或国内承包方的履约风险和完工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项下未完工责任的分配。(3 )严格把握中信保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的赔付比例,必要时应能提供进口国国家主权级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