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h =4.8kWh 0.3kW ×8× 24h =7.2kWh 供药泵 1.5kWh × 24h =36kWh 每月总耗电量=( 180+360+18+13.2+4.8+7.2+36 ))× 30天=18576kWh 每吨水耗电成本=18576 × 0.5 元/3360 吨/天× 30天=0.09 元/吨 3. 药剂费(混凝剂和石灰): 0.06 元/吨 4. 折旧费计算:折旧以 20 年计,每年折旧 5% ,设备费 10 万元每年折旧为 10 万元,每吨水设备折旧费=0.08 元/吨 5. 运输费: 0.05 元/吨每吨水处理成本费= 人员工资+ 电费+ 药剂费+ 折旧费+ 运输费=0.08+0.09+0.06+0.06+0.05 元/吨=0.34 元/吨七、结论与建议结论: 1. 试验结果表明该工艺对总硬度去除效果令人满意, 出水浊度基本保持在 0.5NTU 以下, pH 稳定在 9-10 之间。全分析结果表明, 原水总放射性的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经软化后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 混凝剂的注入量随水质、水量变化而变化, 随反应器出水浊度增加, 混凝剂投加量增加。斜板工艺在净水上的优越性建立于良好混凝反应的基础上, 如果不及时调整混凝剂加药量或在混合、反应方面存在缺陷, 仅靠斜板内短短几分钟的沉淀, 就无法保证应有的沉淀水质量。本试验采用管道混合, 混凝效果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同时又由于回流水浊度变化不稳定, 影响了混凝沉淀效果的稳定性。 3. 从试验运行来看,回流水浊度过高造成反应器的出水浊度很不稳定, 从而影响整个工艺的正常运行, 给实际操作带来困难。运行后期沉淀池排泥频繁。建议: 建议将回流池改为泥渣浓缩池, 设置板框压滤机, 对泥渣进行脱水处理, 上清液返回滤池, 减轻混凝沉淀负荷, 保证工艺正常运行。同时加强改善自动化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