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路进行检查,查出被损坏的部位并进行修复处理,然后再进行测试,直到合格为止。 8. 将每个回路保温后的的测试及修复情况如实记录在《安装质量检验报告》上。参加检验人员在《安装质量检验报方案文件告》上签名。系统总体试验 1. 在所有或分区内的伴热回路安装及分步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系统或分区系统的总体试验。 2. 在系统或分区系统总体试验前,应视察所有或分区内的伴热管道、容器,伴热系统的安装情况。 3. 关闭所有伴热回路的空气开关, 分别对各伴热回路进行一次摇测, 再次确认各伴热回路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否则不可进行系统的总体试验。 4. 当管道温度或环境温度低于设计参数时, 将温控器调至设计温度使线路供电; 当管道温度或环境温度高于设计参数时,将温控器调至线路供电为止。 5. 分别开启每个伴热回路的空气开关, 测量每个回路的启动电流、供电电压、环境温度、管道或容器温度, 并将其记录在《伴热系统总体试验报告》上。 6. 使伴热系统通电运行 4 个小时, 各伴热回路的管道、容器将达到一个相对平衡, 此时应对各伴热回路的运行电流、环境温度、管道或容器温度进行测量,并将其记录在《伴热系统总体试验报告》上。 7. 测量管道或容器温度时,测量点应远离伴热电缆,避免影响测量的准确性。 8. 伴热系统经过 4 小时无故障运行,且运行电流小于启动电流,管道或容器的温度有所变化,则该系统的安装总体试验为合格。 9. 伴热系统总体试验合格后,须将系统的温控器温度调至设计的参数,将伴热系统交付运行单位进入正式运行系统保修和售后服务 1. 系统提供 1 年质量保证期,在质保期内出现因货物质量出现问题,免费更换维修服务。如人为原因导致系统问题, 本公司积极配合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2. 保证在到系统故障电话或通知后 12 小时内维修服务到现场。 3. 质保期后维修服务只收材料成本费,不收人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