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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小抄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318KB

文档介绍
判决是人民法院对行政争议中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的实体判决;而对行政案件是否予以受理属于程序问题,只能用裁定,不能用判决。第二,区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的第 9 天才作出不予受理的“判决”, 超越了法定的期限。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 7 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第三,区人民法院告知甲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是不合法的。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对裁定不予受理不服的,有权提起上诉。第四,区人民法院认为此案属于涉外治安行政案件而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也是错误的。因为依《行政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涉外案件并非一定要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五,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审理此案也是不正确的。因为本案是经过复议的案件,且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应是复议机关即市公安局。 26. 村民陈某、邓某因拒绝缴纳所在乡政府摊派款,被通知参加乡政府举办的“学习班’“学习”期间,不准回家;不准亲友探视;不准与外界通信或电话联系。五天后,陈、邓答应缴纳摊派款,才准许学习结业回家。[ 分析]1 、陈、邓如不服乡政府办“学习班”的行为;对其权益所受侵害可否请求行政赔偿? 为什么? 答: 陈、邓对其人身自由所受到的侵犯,可请求行政赔偿(2分) 。因为以办“学习班”的方法非法限制、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属于法定行政赔偿的情形之一(2分)。 2 、陈、邓如请求行政赔偿,应向哪个机关提出? 如被拒绝,还有何救济途径? 答: 陈、邓请求行政赔偿,应首先向所在乡人民政府提出(2分) 。如乡政府拒绝赔偿,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2分)3 、陈、邓依法可能获得哪些赔偿答: 陈、邓依法应获得办“学习班”期间(5天) 人身自由被侵犯的赔偿金(2分) 。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分)。专业好文档小抄版 occas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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