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蒙骗他人,致人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 5 处罚。” 1999 年 10月 30 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 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明确指出, 对邪教组织要坚决依法取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先后两次就关于办理邪教组织犯罪案件问题做出了司法解释,为取缔和打击邪教组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 “利用会道门、封建迷信活动, 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骗取财物,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或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未经住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此外, 邪教活动违反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社团管理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认识请了邪教的面目, 就要坚决地反对邪教, 崇尚科学。毫无置疑, 科学就是破除迷信、反对邪教最有力的武器。科学知识有助于人们消除无知和愚昧,从根本上来制止迷信的形成。今天,人类就是借助科学。已观测到 100 亿光年的宇宙深处, 勘探到几十公里的地球内部, 甚至观测到 1000 0 多米的神奇海洋。人类的足迹几乎踏遍了地球的每一寸土地,人类的目光已进入了科学的殿堂。然而,人们既没有看到邪教所说的天堂,也没有看见地狱和龙宫。没有看见过玉皇大帝、山神水妖, 更没有发现不死的灵魂。取缔和消除邪教组织容易,但滋生它的土壤可能还在,它们还可以生存。因而,我们不但要自己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青年人,我们更应该大力地去宣传科学,积极地去开展形式多样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净化我们人类社会的精神世界,一起建设一个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学昌明的现代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