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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首诊负责制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102KB

文档介绍
变更需转入其他科室,经转入科会诊同意,由转出科护理人员通知住院办理转科手续,经治医师写好转科记录,按联系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同到转入科,并向值班医师交代病情。转入科医师及时检查处理患者,书写转入记录。 5 、患者及其家属要求转院或转科时,要全面权衡并尽量满足其要求,如确因病情危重不能转院,要向家属详细解释并取得同意和签字。如家属坚持转院, 应向上级医师或主任报告,并在病历记录中及时记载,请家属签字后同意转出, 不得以任何理由强留或收治非本专业范围的危重患者。 6、出院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或主任(副)医师同意后,于出院前 1d 下达医嘱,于出院当日上午 10:00 前完成出院记录和病房结账并交往院处。患者出院时,医师应向患者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并征求患者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出院患者带药以 1周剂量为限,带药品种不得超过 4种,由主管医师开临时医嘱, 由当班护士到药房取回交给患者,外地患者科适当放宽药量。 7、医保患者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五、科室患者转入、转出、优先诊疗程序与原则 1、患者转科的原则与程序( 1)原则患者住院期间出院出现他科病情及确诊为他科疾病,或他科疾病比本科疾病更为紧急时,经转入科医师会诊同意接收后,应办理转科手续。( 2)程序由转出科护理人员通知住院处优先办理转科手续,经治医师写好转科记录, 并派人陪同按联系时间转科,向转入科值班医师交代病情。转入科医师及时检查处理患者,书写转入记录。 2、优先诊疗原则( 1)原则对转入患者采取优先诊疗措施时,不能损害其他患者权益,不能加重其他患者的精神负担。( 2)程序采取优先诊疗措施时,应首先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后方能进行。如有必要,应向医务部或院领导汇报。( 3)下列人员可采取优先诊疗措施①疑难、危重患者; ②有可能产生纠纷征兆的患者; ③外宾、侨胞、上级领导等患者; ④医师认为应优先诊疗的其他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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