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场馆〔不包括设在学校内的体育场(馆)〕会展中心大型体育场(馆) 其他体育场(馆) 学校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工业、物流仓储长途客运站、火车站、客运码头、机场公园合计注: 1、停车位配建指标按现型《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2、配建停车位数量计算过程保留小数点后 1位,合计结果不足 1个按 1个计算。 3、若建设项目不含有以上表中内容, 可不填。建设工程项目建筑面积明细表(表六) 栋号楼层楼层建筑面积(m 2) 建筑物性质分类层高(m 2) 停车位(个) 备注居住面积(m 2) 公建面积(m 2) 配套设施面积(m 2) 工业面积(m 2) 停车库面 积(m 2) 其他面积(m 2) 合计注:1、表格根据指标核算情况,分栋、分楼层、分功能填写,一般每层填写一行。同一栋号中功能、面积、层高相同的楼层可合并填写,并在“楼层”栏注明所包含层数。 2、“楼层”栏的填写均以规划许可证附图(施工图)上标注的层数为准,架空层、转换层也应注明所在楼层。 3、对几栋楼共有的地下建筑或裙楼,需在“栋号”栏注明。如“栋号”栏填写“1、 2、3”,“楼层”栏填写“2”即表示该 1、2、3 号楼共有的第 2 层裙楼的规划许可内容。对于可单独分区的地下建筑或裙楼按第一条说明填写。 4、“楼层建筑面积”是指每一层的建筑面积或同类楼层建筑面积之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353 —2005 )执行。 5、表格中的建筑物性质类别划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即项目中住宅、公寓、倒班楼、宿舍列入居住类别;办公、酒店、科研、商业、服务类列入公建类别; 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市政公用类列入配套设施类别;不属于居住、公建、配套设施、工业、停车库等功能的如架空层、转换层等其他功能列入“其他”功能类栏。 6、本表仅在施工图阶段报送,其他阶段不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