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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注意事项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101KB

文档介绍
合同的哪一款发出变更令,变更工作是在接到变更令后立即实施,还是确定变更工作的费用后实施等。④先前变更产生的累计费用额,此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费用额,累计部分变更费用额。⑤分清设计变更的责任原因,确定费用承担方及承担额。⑥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签证。⑦变更令应附附件,附件包括:变更工作的工程量表、设计资料、设计图纸和其它与变更工作有关的文件。三、明确规定工程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1.严格签证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不予签证的情况。 2.根据合同原则,严格审查各种签证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真实性,杜绝事后追认的现象,对签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一次性增减项目造价在 1万元以上的现场前证,在施工的同时必须有业主方和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跟踪审查,其相应的工程量签证最迟在完工后的 10 天内办理好签认手续,如不按规定执行,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签。 3.严格按规定格式及程序办理签证。首先,需办理“合同外项目签证表”,并填写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编号,即签证依据。签证后,需办理“工程变更申请表”、“变更工程量清单”和“变更综合单价分析表”,并附上完整的支持材料。 4.严格遵守规定的报批程序和报批时间,不得无故延误,并制定工程签证流程表。四、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管理的一些措施 1.充分发挥业主在投资控制方面的龙头作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规范承包商、监理、业主的职责,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各相关人员的职责。 2.提高各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严把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关。 3.做好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台帐,要求按月统计汇总上报。 4.合同中规定如果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完成量超过合同造价的 10% 以上时, 发包人应另签补充合同,必须经合同双方确认方才有效。根据以上几点内容,使我们的工程项目在“变”和“签”这两环节上加以控制,而不是到了工程竣工结算时再控制,从而做到了事前和事中控制以有效地控制了整个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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