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检测弯沉, 但必须书面向江门市质量监督站申请, 由江门市质量监督站确认。(五)混凝土级配试验。按照混凝土设计强度,进行配合比试验、原材料试验、抗折抗压强度试验,做为施工的准确依据。六、施工要求: (一)加强监督监理,落实专人负责。 1、质量监督。各镇(街) 按基建程序办理后, 质量监督由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小组负责; 2、工程监理。由各镇(街) 指派责任心强, 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专人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理工作。加强对路面基层及面层混凝土配合比、强度、厚度、宽度、横坡度、平整度及施工工艺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消除隐患。(二)做好原始记录。施工技术人员要把好原材料关,并做好相关质检记录,包括路基工程:测量、检测资料;路面工程:强度检测试验资料、各工序施工检测记录;桥涵工程: 基坑开挖、处理、检测资料; 各工序施工记录、检测、试验资料; 成品检测资料; 现浇构件施工、检测、试验资料;各部位检查、验收资料。七、工程验收(一) 2003 年至 2006 年6月 14 日前完成的项目需提交资料: 1 、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或专项批准文件; 2 、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3 、建设总结; 4 、项目决算文件; 5 、工程质量控制部分资料; 6 、施工总结。(二) 2006 年6月 14 日后完成的项目必须按《广东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进行,需提交资料: 除《办法》中规定的资料外,工程质量控制部分必须包含下列资料: 1 、旧路弯沉检测及补强情况报告; 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原材料检验报告; 3 、混凝土抗压抗折强度试验报告; 4 、路面平整度、横坡度、宽度、厚度检测记录,包括混凝土施工记录、混凝土路面浇筑前厚度检查记录; 5 、桥梁涵洞施工检查记录; 6 、外购产品合格证书; 7 、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及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8 、其他质量检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