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复制归档文件的人员, 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 经综合部批准后可予以借阅、复制。借阅者应在规定日期归还文件和资料, 到期不归,由综合部负责追回。 4.8.3 复制管理体系文件须经质保工程师批准,复制人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办理复制手续,由综合部对统一复制登记、发放和回收。 4.9 、外来文件收集与识别 4.9. 1综合部应根据管理活动的需要,及时通过报刊、网络、咨询机构、出版发行机构和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渠道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等其它外来文件,其中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是正式版本,并做好外来文件登记。外来文件需要分发时,由综合部进行复制,加盖“外来文件”“受控文件”印章后分发到有关部门。 4.9. 2技术质量部应在设备监督检验后收集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报告,将其与设备安装资料一起归档;采购部应收集采购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分供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4.9. 3质保工程师应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定期评审外来文件,确保外来文件的有效性。 4.9. 4综合部应做好外来文件的发放、领用和标识等管理工作。 4.10 、文件的有效性控制为控制文件的有效性,综合部应汇总编辑全公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清单》, 属外来文件在备注栏中注明。 5、记录《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LT-Q-JL06-2016-B(1) 《文件更改申请及通知单》 LT-Q-JL07-2016-B(1) 《文件借阅、复制记录》LT-Q-JL08-2016-B(1) 《文件作废、销毁记录》 LT-Q-JL09-2016-B(1)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清单》 LT-Q-JL10-2016-B(1)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程序文件文件编号: LT-Q-CX02-2016-B(1) 共 64页第 8页标题 2 文件控制程序实施日期: 2016 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