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LED 广告车载传媒合同书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之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事宜并共同遵守。一、发布方式: 甲方在乙方处采取发布 LED 车载形式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二、发布地点及时间: LED 广告车的发布时间为至,每天 9—12小时(根据天气情况而定)。 LED 广告车主要行车路线为等流动播放。三、发布广告尺寸: 广告车左、右屏幕,具体尺寸按照车自身屏幕尺寸为准。三、广告发布费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给予乙方 LED 广告车租赁费用为( )元/天、月、年。 2、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即支付发布费用¥元( 大写: 正)。四、双方责权: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播放的广告资料。 2、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4、甲方须及时向乙方缴纳广告发布费用。(二)乙方责任: 1、乙方定时播放甲方广告。 2、乙方定量播放甲方广告,达到每日播放不低于()次。2014 年月日乙方在甲方开业当天店面处播放 2小时。开业当天另在城南步行街播放 2小时。 3、乙方广告车维修保养期间停止广告播放,最多 4天/月。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发布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实际履行本合同支付发布费用,并另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款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超过三天仍未支付发布费用的,乙方视同甲方违约,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停止广告发布,并要求甲方按以上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2 六、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为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为双方协商确认、达成一致后签订的,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