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 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的人员的安全, 并报甲方、丙方代表批准。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按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标准和法规。 2. 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 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丙方通报受灾情况, 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损害终止后三日内间甲方、丙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性式继续发生, 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丙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 直至灾害结束。甲方、丙方应对灾情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3、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乙方、丙方分别承担。(l)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 造成施工现场乙方临时设施损坏和修复费用损失, 由乙方承担; (3) 清理、修理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 另签补充协议。十三、保险 1 、乙方必须办理在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及分包工程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 并支付一切费用。 2 、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 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3、投保后发生事故, 乙方应在 14 天内向甲方、丙方提供建筑工程( 建筑物) 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 如损害继续发生. 乙方在 14 天后每天报告一次, 直到损害结束。十四、其它 1、本合同依法或按照约定被单方解除的, 三方可在接到解除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未尽事宜, 由三方协商, 达成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三方应互谅互让。如发生争议时,应尽可能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节; 如协商或调节无效时, 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 、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个执一份,丙方两份,三方盖章后生效。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