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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议标格式文本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60 |  大小:346KB

文档介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 而不会因此没收投标担保。 11 投标担保 11.1 本投标担保采取现金形式。 11.2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11.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清退(无息),最迟不超过开标后 30天。 11.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时作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予退还。 11.5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书。 12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 12.1 投标人应按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其中一份为正本并标记,其余为副本, 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同时提交反映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的软盘一套。 12.2 投标文件正本应打印,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要求逐页标注页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3.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地址,在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签收。 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期 3 天前将此决定通知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日。 14 迟到的投标文件 14.1 招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15 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5.1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 15.2 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5.3 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 15.4 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没收其投标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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