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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配套产品质量协议书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100KB

文档介绍
返回旧件,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返回旧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 质量保证金的提取、建账和返还 6. 1 甲方每次按乙方开具发票总额的 5% 提取质量保证金。甲方财务部应给提取的质量保证金建立专门的台账并接受乙方对账。 6. 2 甲方承诺在双方正常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从第十三个月开始按月不计息全额退还乙方已满 12 个月的质量保证金。 6. 3 若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将在货款和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6. 4 甲方应当对于质量等索赔扣款按季度进行统计汇总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若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通知后五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乙方收到甲方异议的应当在十日内与乙方进行核对确认。甲方在扣款通知发出后 15 日内未收到甲方异议的,应将相应结算发票开具并邮寄给乙方指定收件人,账款予以扣除,双方完成结算。 7.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8. 其它 8. 1 乙方同意在《外协产品买卖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继续留置乙方未退还的质量保证金至乙方配套产品三包期限届满时进行结算。 8. 2 为维护双方市场的品牌美誉度,按照国家相关汽车法律法规,乙方应在《外协产品买卖合同》终止后五年内或者在发生各种争议或者诉讼期间,继续供应和满足甲方售后服务的配件需求。 8. 3 如果双方因故终止业务关系,乙方必须领回留在甲方的不合格品、包括甲方不需要留存的产品以及甲方在全国三包服务站的更换件后,方可进行结算。 8. 4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外协产品买卖合同》及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 协议生效 8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必须首先签订本协议后, 方可签定《外协产品买卖合同》,如果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不能签定《外协产品买卖合同》,本协议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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