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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埠中心小学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细则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86KB

文档介绍
件(案件),学校在紧急处理的同时,由责任督学及时逐级上报做出重大事件(案件)专报。 1. 测试卷发生失密、失盗、损毁严重; 2. 测试工作发生大面积舞弊现象; 3.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学校不能正常实施测试; 4. 测试工作中出现的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失误; 5. 测试过程中出现相关人员安全事件。九、临场处置机制凡涉及监测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不能按照规定的测试要求与程序执行,按照如下顺序逐级上报: “学校→责任督学→区联络员→省巡视员→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十、相关要求 1. 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制定实施细则, 落实责任, 精心组织, 统筹安排, 确保 201 6 年我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顺利实施。 2. 精心组织,宣传到位。校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宣传培训,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监测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认真参与此次监测工作。 3. 严格要求, 规范流程。为确保监测工作的真实性、客观性、严肃性,学校必须严格按照《 2016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手册》执行,要服从指挥,步调一致,全力以赴,做到时间明确、报表规范、操作统一。 10 4 .严肃处理违纪舞弊事件。测试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有代表性的、真实的数据, 为教育决策服务。监测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舞弊事件, 都将影响监测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影响数据的客观和真实性。测试结束后,对在监测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舞弊事件,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将事件和损失上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 举报电话。为了保证测试的严肃公正,家长和教师、学生对监测中的违纪舞弊行为要进行监督和举报。社会监督专线: 3027363 、 3023843 举报电话:国家监测中心: 010-58800063 宣州区孙埠中心小学 2016 年4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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