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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三驱镇招商引资宣传手册课件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1125KB

文档介绍
一事一议”确定。 6. 投资项目合同约定建设期间, 规划综合费、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费、集中绿化费等全额征收后, 生产性用房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支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 1 亿元以上的, 工业类项目生产性用房上述规费全额给予企业财政支持。 7 .水、电、气、闭路、通讯等安装到项目用地红线边缘,涉及的各类经营性和服务性收费按低限收取。 8 .入驻基地的企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面积,由镇财政给予企业生产经营厂房( 场地) 租金补贴, 补贴时间:3年; 补贴标准: 第一年6元/㎡. 月,第二年 5元/㎡. 月,第三年 3元/㎡. 月。 9 .总部经济企业:在我镇登记注册为具有独立法人和纳税主体资格的总部企业或主营业务在镇外的商贸、服务性企业, 自纳税年度起的镇级分成部分按相应比例给予企业财政支持。 14.农、林、牧、渔业开发及观光特色农业的投资项目, 取得镇级以上龙头企业称号的, 由镇政府按规定优先给予一定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并自企业注册登记次年起 5 年内给予企业所得税镇级分成部分全额的财政支持。五、投资服务 15 .建立重特大项目镇级领导联系制度和挂牌保护制度。 16 .实行手续代办、限时服务制度。项目涉及的立项、注册、办/10 10 证、办照等手续, 在企业提供真实、完备的资料后, 由镇招商办等确定专人负责代办,实行有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17. 外来企业业主和员工及家属在户籍、子女入学、就业、参军等方面享受镇内居民同等待遇。 18 .本政策未详述事宜,按照三驱府〔 2013 〕号文件执行。封底: 投资程序封底( 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网址: http://sq.dazu. 电话:传真:邮编: 三驱, 以诚信的态度、高效的服务、完善的机制、优惠的政策为着力点, 努力打造最优的投资环境。“筑巢引来金凤凰”, 我们欢迎您来,共赢,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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