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5.1.6.2 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 5.1.6.3 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委对出具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5.1.6.4 保密性原则:评委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必须对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5.1.6.5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 5.1.7 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评定,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作为中标人,如两家投标人得分并列第一,则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人, 无需解释。 5.1.8 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须知一、二”等关键性因素确定合格投标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投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人资质的; 2) 未按规定投标或投标超出招标单位预算的, 投标方提出的付款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5)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采购人接受; 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中的货物配置、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5.1.9 商务及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进行商务及综合评审。 5.1.10 特殊情况下的投标方法如出现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串通投标、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人互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