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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各行各业的条件和要求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117KB

文档介绍
分公司应当由其总公司无偿拨给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 2、外国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 30 年以上, 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 2 年以上, 提出设立申请前 1 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 50 亿美元; 3 、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当局同意其申请。十七、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批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外投资方具有从事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业务的能力。 2 、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应取得出版物中级以上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发行专业人员应取得出版物初级以上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 3、有与批发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营业面积不少于 50平方米,独立设置的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 500 平方米; 4 、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不超过 30 年。设立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零售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外投资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业务的能力。 2 、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应取得出版物中级以上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 发行专业人员应取得出版物初级以上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不超过 30 年。十八、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设立创投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投资者人数在 2 人以上 50 人以下。 2、非法人制创投企业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的最低限额为 1000 万美元,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者认缴资本总额的最低限额为 500 万美元。除所述必备投资者外,其他每个投资者的最低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 100 万美元。外国投资者以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出资, 中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出资。 3 、除了将本企业经营活动授予一家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情形外,创投企业应有三名以上具备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必备投资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以创业投资为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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