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山西省电力公司变电运行通用规程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78 |  大小:206KB

文档介绍
35kV 母线或 10kV 母线发生故障时,应尽快恢复站用变运第 9页共 78页行; 6.2.3.4 在恢复各分路断路器送电时,应防止两个独立电源系统非同期并列。 6.2.4 母差保护动作后的检查项目 6.2.4.1 检查母线和连接在该母线上的所有设备是否有短路、接地或闪络等故障痕迹; 6.2.4.2 检查故障母线上的各出线断路器母差电流互感器二次是否有开路现象,检查电流互感器本体有无异常; 6.2.4.3 检查直流系统和二次线的绝缘情况; 6.2.4.4 检查母差保护所属继电器有无损坏。 6.2.5 母差保护动作后的处理 6.2.5.1 单母运行时, 若检查母线及连接在母线上的设备无明显故障, 应在所属调度指挥下,选用外电源断路器向停电母线充电一次,若充电成功, 将跳闸断路器逐路送出; 若不成功, 有备用母线的应由备用母线送出, 无备用母线时,待故障排除或隔离后再恢复母线; 6.2.5.2 运行的双母同时失压,应立即拉开母联断路器,检查母线及其所连设备有无明显故障,并在所属调度指挥下进行处理 a. 若母线无明显故障,选用外电源断路器分别向两条母线充电。充电正常后,恢复运行; b. 若母线有明显故障,应迅速隔离故障点,选用外电源向无明显故障的母线充电,充电正常后将其它出线断路器恢复至本母线运行; 6.2.5.3 双母运行,母差保护有选择性动作,其中一条母线失压时, 应检查停电母线,无明显故障时,在所属调度指挥下,选用外电源断路器向停电母线充电(尽量避免用母联断路器充电) ,正常后恢复双母运行,若充电不成功或母线有故障, 将跳闸的分路断路器恢复到非故障母线上运行; 6.2.5.4 如因直流回路故障造成误动,应及时排除故障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6.2.6 母线非故障性停电的处理 6.2.6.1 因工作人员造成,值班人员应立即停止其工作;令工作人员撤离工作现场,汇报所属调度;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