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认为澳大利亚措施比要获取适宜的卫生保护水平所需更具贸易限制性, 因此澳大利亚措施违反 SPS协议第5条第6款。澳大利亚允许非鲑鱼( 整条不去内脏) 作用饵料的水生产品进口, 按澳大利亚的说法, 这达到了一致的适宜保护水平, 而风险比这小的去头、去内脏冰冻鲑鱼却遭拒绝进口, 要进行热处理后方可进口, 可见其保护水平的任意性。而且热处理消除风险是没有科学依据的,有时反而增加了风险。澳大利亚认为, 风险是存在的, 不用争辩的, 至于用什么方法来控制风险达到合适的保护水平, 目前除“禁止”以外还没有其它更好的办法。澳大利亚有权采用比较谨慎的方法。况且SPS协议没有限制成员国采取何种方法。技术专家证实目前关于野生海洋鱼类疾病的流行病学资料不多, 野生和养殖渔业之间的疾病传播流行病学资料更少。但专家们从以往的实践中一致认为去内脏产品能大大降低疾病传播的风险。通过人类消费的去内脏鱼产品侵入疾病还从未有过先例。欧盟、新西兰也都是采取了这一方法来控制疾病传播的。专家们举例证明了这些论点。如英国进口未去内脏鱼作为网箱养殖饲料结果引起VHS的传入和流行。又如有超过12起报道因感染IHNV的活鱼或卵运输造成IHNV扩散,但没有一例报道IHNV的扩散与新鲜去内脏鱼有关。再比如智利鲑鱼养殖场流行鲑鱼立克次氏体病, 挪威有些鲑鱼养殖场流行传染性鲑鱼贫血, 但这两个国家每年出口几千吨冷鲜、去内脏鲑鱼产品,都从未在其他地方造成疾病传入和定居。专家中有一名叫Dr .w inton的专家谈到了他自己还没有发表的研究报告, 该研究报告称, 某公司养殖场几乎所有鱼都不同程度地感染IHNN , 但加工后的新鲜去内脏样品, 采用细胞培养分离和PCR技术, 都从未检出过病毒。关于热处理, 技术专家举了一个例子, Myxobolus cerebralis 是旋转病的病原,是能形成芽胞的微生物,热处理很难将它灭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