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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基地项目可行性立项申请报告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95 |  大小:405KB

文档介绍
所加强, 但是部分整理资源未能得到妥善管理,整理工作缺乏长效机制,特别是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搜集编写的集成资料,整理机构撤销而随之损坏、流失。一部分民间博物馆主缺乏专业馆藏知识,设施大多简陋狭小随意,也经常发生损坏、流失情况。(3) 侵权现象严重。大量民间民俗文化遗产属于集体创作, 所有权属关系不甚明确,版权很难得到有效保护。一些人单纯追求商业利润,将集体作品占为己有。(4) 集成保护不足。目前北京民族民间民俗文化保护, 大多分散进行, 行政色彩较浓,保护行为本质上仍然局限于资源种类、分布的随机性层面,受基础状况和保护主体认识程度的制约比较明显。北京城市文化发展空间中,针对民族民间民俗保护利用的严峻现实,迫切需要形成主题明确、艺人积聚、项目集中、品牌集合、机制集约、经典荟萃的集成化、规模化区域。第三章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政策研究 1. 联合国大力推广、中国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大力支持保护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发起的一场全球运动: 1972 年,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2003 年, 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 32 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2005 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 33 届大会通过了《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在联合国的推动下,世界各国纷纷响应。中国作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在 2005 年, 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同年文化部下发《关于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通知》和颁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财政部和文化部联合发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提出由中央财政拨款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持各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6月1 日起执行。保护“非遗”是政府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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