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准备阶段;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确定安全评价单元;选择安全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评价结论;编制设立安全评价报告。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进行现场调查和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建设项目资料。第二阶段实施评价阶段1.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根据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生产工艺流程或场所的特点,识别和分析其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2.确定安全评价单元在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分析基础上,根据评价的需要,将建设项目分成若干个评价单元。划分评价单元的一般性原则:按生产工艺功能、生产设施设备相对空间位置、危险有害因素类别及事故范围划分评价单元,使评价单元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3.选择安全评价方法根据被评价对象的特点,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4.定性、定量评价根据选择的评价方法,对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以确定事故可能发生的部位、频次、严重程度的等级及相关结果,为制定安全对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5.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根据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建议。安全对策措施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安全技术对策措施——总图布置方面——工艺装置方面——设施、设备方面b)安全管理对策措施——组织机构设置方面——人员管理方面——设施、设备物料管理方面c)其它。6.安全评价结论简要列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指出建设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明确应重视的重要安全对策措施,给出建设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结论。第三阶段报告书的编制阶段编制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程序见图1-1。前期准备编制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