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工作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帮扶单位要组织单位干部采取多种形式到贫困村、贫困户广泛宣传、耐心解答党和国家各项扶贫开发扶持政策, 将政策准确、及时传达到群众中,特别是贫困群众中去,做到家喻户晓。 2 、各包村帮扶单位要全程到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县直单位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负责人至少每月到村一次, 统筹协调村脱贫攻坚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也要经常性到村了解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帮助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单位要支持驻村工作队员到村工作,组织干部到村到户走访帮扶。根据贫困村实际情况, 帮助贫困村因地制宜科学制定脱贫规划,并制定单位帮扶贫困村规划, 排出脱贫时间表, 实施好年度脱贫计划, 加快贫困村整村脱贫进程。帮助贫困村规范贫困村、贫困户档案资料。非贫困村相关工作由乡镇负责落实到位。 3、帮助贫困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单位自身优势, 统筹、争取各类资源, 切实帮助贫困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到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实现贫困户转移就业; 根据当地实际,帮助贫困村培育和发展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加强资金、项目整合并向贫困村倾斜, 帮助改善贫困村内的道路、农田水利、生活用水、用电、教育、文化、美丽乡村等公共基础设施; 充分发挥联合党委作用,帮助贫困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二、进一步加强干部包帮贫困户工作 1 、落实包保责任。全县所有在册贫困户都必须有干部包帮。原则上县领导包保贫困户不少于 3户, 县直单位、乡镇班子成员和副科以上干部不少于 2户, 其他干部不少于 1户。五保户原则上由所在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包保。各乡镇可结合实际, 对有县、乡干部包保的贫困户,可以安排包组村干共同包保。为加强贫困户的帮扶力量,可以实行“多帮一”的模式,即多名干部搭配联合包保一户贫困户,以加强干部和贫困户的联系,确保贫困户尽快精准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