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105KB

文档介绍
管理。二、门诊、急诊和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周转柜的,应配备保险柜并安装必要的防盗设施。三、保卫人员值班期间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巡查, 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确保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安全。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 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追回。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 处方保管、发放、回收、销毁由专人负责。上海南浦妇科医院 2011-12-7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值班与交接班制一、值班人员之间要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交接手续,交接班时要清点数量,做好登记,确保账物相符、账账相符。二、对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中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或药剂科负责人反映。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知识培训考核制度一、医疗机构要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二、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 方可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其它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 方能从事相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患者随诊复诊制度一、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对复诊患者要详细询问用药情况、用药效果, 以便及时调整用药品种, 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二、医疗机构对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患者建立随诊制度, 要求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对患者定期随诊,并在病历上做好随诊记录。三、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 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 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上海南浦妇科医院 2011-12-7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