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调解工作成绩优异, 我曾多次受到上级业务部门的肯定和领导的表扬, 2011 年被县公安局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协警人员》等荣获。 2011 年9 月份开始进行在河北省 XXX 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班》培训两年。本人在省 XXX 职业技术学院(培训期间)献血了一次,献完血以后回到宿舍躺下来了,舍友发现本人没精神,颜色也不对劲,赶快汇报领队和辅导员,领队和辅导员来了以后汇报 XXX 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和 XXX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XXX 同志, 领导们都看望本人来了, 当时本人给各位领导们说《没事儿, 献了 400 毫升血, 过两天就回过来了, 我能帮助别人就行了》。领队给领导们说;《该孩子不是第一次献血, 先后 12 次无偿献血,这是第 13 次了,总计 4800 毫升,已是一个成年人所拥有的正常血量》。领导们很担心把本人送到医院了, 我觉得您对社会和他人的爱是如此的饱满而深沉, 社会回报给您的除了那枚无偿献血的银质奖章,还有一张张重现阳光的笑脸, 这阳光来自于您的奉献。 2013 年9 月份回到 XXX 县以后在 xxxx 乡政府工作, 政府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2014 年4 月份到 XXX 县 xxx 局上班, 来到了本单位以后爱岗敬业思想教育, 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和思想素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日常生活和事务中,我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遵守村规民约, 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经常教育家人和邻居要遵纪守法。多年来, 我的家人和邻居从无违法乱纪行为, 崇尚科学不信迷信,从未参与任何邪教组织和帮派。今后, 我将一如既往地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广大群众和朋友们的帮助支持下, 清清白白做人, 明明白白做事, 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 做法律法规的捍卫践行者、宣传者,为创建法治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