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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样本采集手册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37 |  大小:30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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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如不能立即检测, 需分离血清置-20 ℃保存。 2.4.2 血液标本运送必须保证运送后标本分析的结果与刚采集标本后分析的结果一致。 A. 运送中心工人在各病区指定地点核对标本、检验申请单和标本接收登记本, 将标本管竖立到试管架上(注射器贮存标本可以横卧) ,将试管架放到专用的、密闭无渗漏的标本运输箱内送至检验科标本接收间。急诊标本运送时要与非急诊标本分开, 而且要立即送检不得耽误, 与检验科接收人员当面交接。 B. 标本运送中要注意防止标本外溢、蒸发和污染,用有盖容器采集、运送标本。 C. 严格控制温度,如脑脊液标本要注意保温,不可冷藏和冰冻。 D. 运输过程中对于所有感染性物质(包括血液)的溢出物,可采用以下清除程序: 1) 戴好手套 2) 用布或纸巾覆盖被吸收溢出物。 3) 向布或纸巾上倾倒消毒剂,包括其周围区(通常可用含氯消毒剂) 4) 使用消毒剂时,从溢出区的外围开始,朝中心进行处理。 5) 经约 30 分钟后,清除这些物质。如果现场有碎玻璃或其他锐器,则用簸箕或硬质纸板收集并将其存放于防刺穿容器内以待处理。 6) 对溢出区进行清洁和消毒(如有必要,重复第 2-5 步) 7) 将受污染的材料置于防漏、防刺穿的废弃物处理容器内。 8) 经成功消毒后,向主管机构通报溢出事件,并说明已经完成现场清除污染工作。 E. 定期对运输箱内壁和表面进行消毒处理。 2.4.3 血液标本的有效检验时限 A. 血气分析:必须立即送检 ICU ,应当在 30 分钟内完成检验。 B. 凝血项目、电解质项目、肝功及多数血液酶类生化项目: 应尽快送检, 应在 2 小时内完成检验( 2-8 ℃保存情况下 4 小时内完成检验)。 C. 血常规项目:应在 4 小时内完成检验。 D. 血培养项目: 应在采血后立即送检, 尽快放入 35°C 培养箱中; 如不能立即送检, 室温保存不得超4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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