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2) 负责本工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3) 认真执行本工程的“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做好工程资料的管理、控制, 并负责电子版竣工资料的录入与移交。 4) 参加开工前的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负责执行项目部制定的《质量奖罚条例》、《安全奖罚条例》, 并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在本工程中得到有效的落实。 5) 负责制作质量报表、安全报表,并向项目法人和有关部门报送。 6) 负责安全制度和规定的落实执行,现场巡查发现并纠正不安全现象,审核保证安全施工的安全措施。 7) 负责检查现场所用工器具是否能保证人员、设备安全,检查现场布置是否符合技术方案的规定和要求。 8) 对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9) 负责经常性的内部安全检查, 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内部安全大检查工作, 参加项目法人/ 项目管理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3.2.6. 经营科 1) 负责计划统计工作,制定本工程的施工进度实施计划,并按规定向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和公司提供有关统计、进度款报表; 2) 负责工程合同管理、预算管理、成本核算、工程结算; 3 )采用项目管理系统及合同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 4) 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措施补助、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5 )及时支付员工、外用工的工资; 6 )负责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联系及协调等联络工作。 3.2. 7. 物供科: 1) 负责工程材料物资的接收、验收、发运、保管、分配等工作; 2) 负责自购材料的采购工作。 3.2. 8. 办公室 1) 负责本工程对内、对外文件和资料的收发、保管等文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