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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工作报告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92KB

文档介绍
人如果得不到抚慰, 个别被害人往往要求法院重判, 如果达不到要求便会引起长期的涉诉上访、缠诉。对于此类案件法院往往考虑维稳因素不予判处被告人缓刑。 3 、禁止令宣告情况不容乐观。由于缺乏社区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支持, 法院对于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 均未适用禁止令, 不能很好的对未成年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加以社会化的约束和教育, 以期对其人格进行纠正预防再犯罪, 因此缓刑从轻处罚以体现教育为主的形势政策方针很难落实,实践中未成年人再犯罪现象时有发生。五、改进的思路及措施 1 、完善未成年人量刑规则。目前没有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量刑规范, 对未成年人实行和成年人相同的量刑基准, 同时对于缓刑的适用亦未设置较成年人不同的裁量规则,不利于未成年人保护。 2 、确立证据开示制度。未成年人调查报告已被司法明确确认要作为量刑参考, 在采用时要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建议立法上赋予基层司法行政机关, 由该司法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制定详细的涉及未成年人人格调查表, 围绕被告人的家庭背景、社区环境、帮教条件等个人情况, 制作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 在庭审时质证, 作为法院是未成年人正确量刑和是否适用缓刑的重要参考。 3 、建立未成年人非监禁转化机制。目前未成年人审前羁押现象较为普遍, 审前羁押不仅难以避免因监禁而带来的交叉感染, 叶容易导致管制、到处罚金等非监禁刑适用困难。建立审前非监禁化机制,加大取保候审力度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 4 、借鉴未成年人非监禁措施。加大未成年社区矫正制度的执行力度, 借鉴国外经验增设非监禁刑措施, 如增强未成年人承担社会公益劳动的处罚、担保释放、监管令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十八大精神,在上级单位的领导下, 在兄弟单位的帮助下, 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关心未成年工作机制, 努力提升未成年人工作的水平。 XX 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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