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性教育,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及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局长与各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任务具体细化,分解到每个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明确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做到层层抓落实,个个有责任。二是自觉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分管部门年度考核范围,每季度结合大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廉政要求,定廉政措施。亲自参加分管单位民主生活会,指导下级领导班子和个人认真查找廉政风险,抓好预防。运用述职述廉、任前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坚持落实谈心交心制度,班子成员每季度与分管单位负责人、全年与普通党员干部谈一次心,做到有事随时谈心,互相沟通思想,及时反映情况。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个严禁”要求和市委有关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开展正风肃纪专题教育,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提廉政要求,严控“酒局”、“牌局”;加强对执法管理、落实制度、队容风纪等情况的督查督办,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督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局办公室管理制度、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全年来我局无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四是认真落实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有关规定,教育和管理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没有发现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总的来讲,一年来我局党组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时期新任务对廉政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1、由于我局成立时间短,没有设置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兼职从事纪检人员少、经验不足,缺乏深入研究,纪检监察工作措施针对性还不够强。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满足于规定动作,创新意识不强,新举措新方法不多,或多或少制约党风廉政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