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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837KB

文档介绍
粤建管函〔2004〕472号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复函》等文件的通知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收费,现将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复函》(粤价函[2004]477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一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从2004年10月1日起,全省工程质量监督业务执行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有关工程质量检测(验)收费,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二OO四年十月八日主题词:建筑工程监督管理通知抄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全省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共印400份·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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